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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和財產一起處理的好處是什麼?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2.78W

離婚和財產一起處理的好處是什麼?

一、離婚和財產一起處理的好處是什麼?

法院應當在判決離婚的同時,處理好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問題,因爲離婚案件是一種很特殊的案件,是複合訴,就是說一個案件處理三個問題: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無論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這三個,法院都應當主動調查並作出處理決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財產分割要注意哪些事項?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後,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爲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爲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後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準備離婚,應該一起處理好財產分割,以免今後留下麻煩。走協議離婚的,雙方準備好相關材料,簽訂離婚協議書,就財產分割做出明確約定,然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經過審覈符合離婚條件的話,當場核發離婚證。財產分割就按照雙方寫的處理。

Tags:財產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