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離婚過錯方一方是可以少分財產的,但是需要符合
法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主張
損害賠償。
這裏的過錯指的一般是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有上述行爲的,可以
訴訟請求重新分割離婚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