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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財產如何變更?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2.18W

離婚後對財產如何變更?

一、離婚後對財產如何變更?

首先,說到房屋產權變更,前提背景是這就算做夫妻共同財產之內的,個人財產不必做房產變更。也就是說,若該房屋由一方購買,則該房屋屬於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如果該房屋是由雙方共同付款購買的,則房屋由雙方按份共有。

其次,說到房屋產權變更,是與房屋的性質有關。我們可以分以下不同的常見情形來看:

1、按揭貸款未到期。持所需證件去房屋管理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持相關證件去借貸銀行辦理按揭義務人變更手續。所需證件一般有:二人離婚證明及法院對於房屋產權的判決條款、二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辦理按揭貸款時的相關證明等等。

2、按揭貸款已經還清。這個就比較簡單,房產權現有人持有效合法證件(《離婚協議》《離婚證》法院對房產的判決條例,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來的房屋權證明等等)去相關房屋管理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再要注意的方面也有許多,比如所持證明必須生效,離婚協議必須公開並進行存檔,避免遭遇比必要的阻力(如對方認爲不恰當而毀約。)、的證明自己對該房屋有權的證明都十分重要,必須自己本人親自妥善保管。同時要注意房本歸屬及房屋的使用。一旦認爲協議中有需要進一步修改的地方,要及時起訴,判決下來之後可直接過戶。

關與房產登記的費用,此時只會收取辦理過戶的手續費而不會產生其他費用。離婚產權辦理過戶的相關流程大致爲:辦理析產公證——辦理轉繪——辦理免徵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取證。當再次轉讓時,會涉及到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等費用。

由此看來,實際問題中的離婚房屋產權問題複雜又簡單,複雜是因爲這是通過人與人之間不斷協商的問題,簡單是因爲只要自己做好諮詢,按照法律要求,持有自己個人財產權的證明,就可以保全自己的房產。

二、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來說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採用這種方式。採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並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於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爲3至6個月,二審一般爲3個月。

如果在婚後雙方出現了感情問題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如果在離婚時雙方對共同財產以及撫養權分割上協商一致則可以通過協商離婚的方式解決,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後也是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的,必要時當事人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來協助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