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我們常常將合同稱之爲協議,那麼協議同樣也是要受《合同法》的調整。在該部法律中,對協議終止的原因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協議終止的原因是什麼。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補充知識:協議終止的法律後果
合同終止引起以下法律後果:
1.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消滅;
2.合同雙方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
3.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在上述七種情況下,協議是可以終止的。一般而言,協議必須在符合法律規定情況下才可以進行終止。而協議在終止後會引起一些關係的消滅,具體內容還請各位從上文中進行了解。更多關於協議終止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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