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只要是雙方自願,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一經雙方簽字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真實有效的標準:(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4)民事法律行爲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