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欺騙性借條和合同打贏官司的條件是什麼?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3.21W
欺騙性借條和合同打贏官司的條件是什麼?

一、欺騙性借條和合同打贏官司的條件是什麼?

欺騙性質的借條是不能打贏官司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變更或撤銷合同。也就是說借條條款內容是要真實意思的表達。

超過了訴訟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借條的訴訟時效,具體根據借款合同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3年。如果沒有約定償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爲20年。

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儘量先通過友好協商,促成借貸雙方就原借條達成新的還款協議。新的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

二、借條沒有寫日期可以起訴嗎?

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的,也是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還款的。借條上沒有寫償還時間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對方還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沒有寫明還款日期並不影響借條的效力。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如果當事人對還款日期由約定的,按照他們的約定處理,如果他們之間沒有約定的,出借人可以隨時向街坊主張還款,借方應當即使返還,暫時因爲其他原因,沒有能力還款的,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期進行返還。

三、書寫借條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在借錢給他人時,債權人需要注意以下四點:

(一)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二)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三)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四)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纔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爲,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違背借款人真實意願寫的借條是無效的,不管借條裏是否寫還款期限,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只是沒寫還款期限的起訴期更長,是二十年,有明確還款期限的,起訴期是三年。借款人未按照規定時間還款,經出借人催告後仍不還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