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應當寫明僱傭關係雙方的基本信息,僱傭的要求,僱傭的期限,僱傭的時間和報酬,違約責任等內容。該僱傭合同必須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之上籤訂。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