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一般是三個月。
律師解析:一般而言,對於因
合同糾紛引起的民事案件第
二審裁判,時限一般爲三個月。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
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