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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W

涉外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繫的國家的法律。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的,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涉外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