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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怎麼辦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2W
疫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怎麼辦
律師解析:疫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以協議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因爲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屬於法定解除合同事由。
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主要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