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欄目: 經營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1.64W

表見代理指的是行爲人沒有代理權,但相對人有事實依據認爲行爲人有代理權而與行爲人進行相關的法律行爲,其行爲的法律後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表見代理的構成需要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沒有代理權。
即行爲人代表了被代理人作出代理行爲的時候,是沒有代理權。
2、有權利外觀。
即行爲人在作出代理的行爲時,善意相對人有根據相信行爲人是具有代理權的,一般包括但不限於:行爲人有被代理人的印章;持有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行爲人的職責變更,但相對人卻不知情。
3、相對人善意且沒有過失。
善意指的是在籤合同時,相對人不知道行爲人沒有代理權;無過失指的是相對人盡到了其應該盡的需要注意的義務。
4、無權代理行爲的發生可歸責於被代理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爲有效。

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