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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入股稅金有哪些

欄目: 經營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7.27K

在公司的運營中,有時投資企業會遇到工作量大、資金需求大的情況,此時,就需要引進人才,吸納投資。而投資者有閒置資金或技術,想要投資入股,但對於投資入股的稅金卻不瞭解。那麼,投資入股稅金有哪些?本站在下文中就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介紹。

投資入股稅金有哪些

一、營業稅的規定第一條規定:

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條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第三條規定:《 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第八、九條中與本通知內容不符的規定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覆 》規定:根據《營業稅稅目註釋》的有關法規:以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與投資方不共同承擔風險,收取固定利潤的行爲。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徵收營業稅:以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的,屬於將場地、房屋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項目徵收營業稅;以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譽等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的,屬於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行爲,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1、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

2、以不動產、無形資產中的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的,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項目徵收營業稅;

3、以無形資產中的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譽等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的,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徵收營業稅;4、單純的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業務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或用於捐贈、贊助、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行爲,應視同銷售,於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於實際取得利益權利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爲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以房產投資不繳納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但涉及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爲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綜合上文中所述,關於”投資入股稅金有哪些“的問題,我們可以知道投資入股稅金包括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部分,當然投資入股也包括幾部分買了,例如房地產入股,土地入股等等,投資入股的種類不同,要繳納的入股稅金也就大不相同,徵收營業稅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徵收的,在投資入股稅金方面大致就是如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葫蘆島律師!

Tags:稅金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