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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人身損害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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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處理。

侵權責任法人身損害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人身損害司法解釋中需要承擔起的賠償有醫療費用、以及還有護理費、交通住宿費、再者就是康復費用;如果因受到傷害而不能工作的話,那麼侵權者還需要承擔起誤工費用。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因同一侵權行爲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爲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併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受害人和行爲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日常生活中,如果因行爲人的過錯而導致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那麼必定就要承擔起所有的賠償,而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按受害者實際受到的傷害來進行計算,但在申請賠償的時候也需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