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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特徵有哪些?

欄目: 經營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6.96K

一、股份有限公司特徵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特徵有哪些?

(1)股東人數具有廣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產生的原因在於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對鉅額資本的需求,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向社會公衆廣泛地發行股票來籌集資本,任何投資者只要認購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爲股份公司的股東,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具有廣泛性的特點。

(2)股東的出資具有股份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爲金額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構成公司資本的最小單位。這種資本股份化的採用,便於股東股權的確定和行使。

(3)股東責任具有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承擔責任。

(4) 股份發行和轉讓的公開性、自由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的這一特徵是區別於其他各種公司的最主要特徵。

(5)公司經營狀況的公開性。由於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的公開性、自由性,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僅要向股東公開,還要向社會公開。

(6)公司信用基礎的資合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的信用基礎在於其公司資本和資產,這與股東的有限責任是聯繫在一起的。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爲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爲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並摺合爲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爲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爲。這裏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爲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爲。

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爲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招募設立發行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需要對相關條件進行認定,一般情況下,應當由公司的法人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並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來進行審查,如果符合相關出資的條件和股東人數的設定的情況下,在符合辦理的相關法律程序下,纔可以設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