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是可以作爲自然人的財產被執行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