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公司經營 > 股權

回購的股份規定多久註銷

欄目: 股權 / 發佈於: / 人氣:6.62K

公司法》規定的上市公司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
(1)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自回購之日起10日內註銷);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
(3)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
(4)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1年內轉讓給職工)。
獎勵職工的要求:
(1)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
(2)回購數量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
(3)用於回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稅後利潤中支出;
(4)所回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註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回購的股份規定多久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