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繼承人取得一個股東資格的前提下,有如下情況:
(1)如果多個繼承人都不願意變更自己繼承的股權,那麼多個繼承人可以簽訂遺產股份繼承協議書,協議多個繼承人間可以通過股份轉讓、贈送、放棄等形式把自己的繼承份額轉移到其中一個繼承人那裏,取得股東資格,行使股東權利。
(2)繼承共同體推薦一個繼承人爲代理人,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若多個繼承人不轉讓、不贈送、不放棄的,多個繼承人宜作爲一個繼承共同體,取得股東資格。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