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公司吊銷十年了還需要辦理註銷嗎

欄目: 公司解散 / 發佈於: / 人氣:7.82K

需要進行清算並辦理註銷登記,因爲吊銷只是喪失了從事經營活動資格,但作爲民事關係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必須辦理註銷登記。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註銷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公司吊銷十年了還需要辦理註銷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38條

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註銷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Tags:吊銷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