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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9.08K

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賣方要提供房屋產權證書及複印件;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爲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文件;
6、公證機關認爲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公證法》第二十八條
《公證法》第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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