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明材料民事訴訟材料怎麼寫
1、標題。
一般把所要證明的主要內容作爲標題。
如"關於×受賄情況的證明。"不要只寫"證明材料"或"證明信"、"證明書",因爲這會給對方單位以後查找、使用這些材料帶來不便。
2、擡頭。
有些證明材料有明確的主送單位,就要在證明材料的開頭頂格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有些通用證明材料也可以不寫主送單位。
3、正文。
這是證明材料的主體部分,應把需要證明的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寫清楚。如系調查證明材料,還可以提供有關調查線索。
4、署名。
證明材料寫好後,要將提供證明材料的單位全稱或個人姓名寫在證明材料的右下方,並註明證明的日期。
二、寫證明材料應注意以下問題:
1、寫證明材料的人,應當以對黨、對被證明人高度負責和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徇私情而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證明,更不能作假證明。
2、證明材料的語言要十分明確、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兩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據分析"之類的詞語。
3、一切證明材料都應經本單位負責人審閱,並加蓋公章。
由個人出具的證明材料,本人要簽名蓋章(或留指印),單位要在證明材料上註明證明人的職務、政治情況等(一般不要加註"可靠"、"僅供參考"之類)。
常見格式如下:
我單位××申請赴××國探親(或定居、自費學習、公派……),現介紹到你處辦理如下公證:
1、出生證明書:
××(性別)於×年×月×日在××柿×市(或縣)出生。××的生父是××,××生母是××。
2、未婚證明書:
××(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市××區)至×年×月×日未曾登記結婚。
〔已經離境者〕××(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國××市)至×年×月×日在中國居住期間未曾登記結婚。
3、未受刑事制裁證明書:
××(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在中國居住期間沒有受過刑事制裁。
〔已經離境者〕××(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國××市)至×年×月×日在中國居住期間沒有受過刑事制裁。
4、國內親屬關係證明書:
××(性別,出生年月日)
配偶是××(出生年月日),
子(或女)是××(出生年月日),
父親是××(出生年月日),
母親是××(出生年月日),
哥哥(或弟弟)是××(出生年月日),
姐姐(或妹妹)是××(出生年月日)。
5、域外親屬關係證明書:
××(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市×區)是居住在×國×市
××(性別,出生年月日)的××(相互關係)。
6、經歷證明書:
××(性別,出生年月日)
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在××
單位(應寫明全稱)任××(職稱或職務),
××年×月至×年×月在××
單位任××(或從事何種工作)。
書寫人:
××××年×月×日
一般情況下,在書寫證明材料的時候,是由相應的組織幫忙出具一些關於個人真實信息的書面材料,是絕對不能作假的。所以說,這個材料證明在書寫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規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