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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誰擔責? | 天降牆皮砸車窗

欄目: 律師文集 / 發佈於: / 人氣:2.1W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何曉屹

天降牆皮砸車窗,高空墜物誰擔責?

近年來,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情形屢見不鮮,但是到底誰負責,往往引起當事人的沉思。近日,吉林省通化縣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就調解了一起因高空墜物砸傷車輛而引起的糾紛案件。

2023年6月19日下午五點左右,出租車司機單某接到乘客電話需要到通化縣某小區5號樓5單元送點貨物,送完貨物下樓後,單某遠遠發現自己的前擋風玻璃被異物砸碎,走近後發現是樓蓋外圍的水泥塊脫落造成的。

單某第一時間拍照留存,並在諮詢相關人員後,打電話給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告知其現場情況,希望他們能及時來現場查看實際情況,以便後續修車。物業公司接到電話後並不配合,表示與自己沒有關係,並告知單某到法院起訴,法院認爲有責任物業就負責。雙方協商無果後,單某爲了不耽誤工作,只能先去車行修好車輛。

6月26日,單某急匆匆的來到立案窗口要求立案,立案工作人員詳細詢問糾紛經過後,第一時間與物業公司通過電話取得聯繫,物業公司表示他們並不是不想負責,單某停車不規範也應該負有一定責任,通過電話後工作人員發現,單某和物業公司的糾紛點在於雙方當時都有情緒,並且互相不信任,並不是不可調解,於是將案件分流至訴前調解。

7月初雙方來到法院,調解員告知物業公司承擔小區公共區域日常維護與管理的義務,案涉車輛在小區樓下停車,被小區公共區域樓房外圍的水泥塊脫落砸損,系因物業公司對公共區域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所致,並且物業公司並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盡到了注意義務,所以應該賠償單某的修車費用。經過調解員的釋法說理後,物業公司當場給付單某修車款兩千元,該糾紛圓滿化解。

通化縣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一直秉持着“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堅持把非訴解紛機制挺在前面,疏“堵點”、破“難點”、消“痛點”,積極踐行司法爲民宗旨,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事心雙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