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非法薦股”已大幅減少,但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非法薦股”的增多。根據有關規定,網絡直播薦股收費屬於證券投資諮詢活動,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此類活動。投資者獲取證券投資建議請通過證券公司或合法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進行,請不要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合作,遠離“非法薦股”,避免利益損失。
投資期貨被騙案例分析(受害者自述):
我被自稱是證券交易所的專員加爲好友,他在詢問我是否炒股,做股票的時間,盈利怎樣等問題的情況下,說起A股虧損,然後就推薦個股讓我關注。
隨後就讓我加入了一個微信羣,羣裏天天分享分析股票,每天白天時段都有老師講課,然後他私下推薦了兩個老師的微信讓我加。跟着做股票一段時間後,老師說最近股市不太好,我們要在A股佈局一個項目,大概是人工智能版塊,叫微信羣裏的大家報名要投資多少錢,然後經過他們測算,還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
後來在股票交流羣裏面老師們說現在股市裏掙不到錢,希望大家跟着做股指期貨交易,能把在股市裏虧損的錢賺回來,就這樣我跟着老師們開始了做指數交易。
在老師們的鼓動下,我陸續取出自己的存款,變賣自己的所有股票,在交易平臺開戶,跟着老師操作,總共投入47萬元。
先期跟着各位老師在市場賺錢,最初入金20萬,但是老師們說錢太少賺不了多少,在老師的一直催促下不斷的加倉加資金,最後竟然加到了47萬元。
在先期老師們的要求下,大家已經投入3成倉位,李老師經過分析說現在將出現的是反轉行情,叫大家再加倉五成或者滿倉,結果很多人都滿倉進入。 沒想到半個小時不到就遭遇反向跌停,老師們說是遭遇到惡莊,還是沒抵住行情給爆倉了,我二十來年的積蓄就這樣虧光了!
炒期貨產生糾紛需要什麼證據,資金如何追回,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虧損額度超過3萬人民幣的;
2、交易記錄在一年以內的;
3、有網銀入金記錄的;
4、平臺沒有跑路還在運作的;
滿足以上條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儘可能的挽回虧損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