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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獲法院支持嗎? | 2人比扳手腕1人骨折索賠9。9萬

欄目: 律師隨筆 / 發佈於: / 人氣:1.35W

近日,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發佈了一起關於扳手腕致骨折的典型判例。小李與小張在公園石凳上比試扳手腕。在幾個回合中,均是小李佔上風,但小張偏偏又是好勝心極強之人,至第四回合時,小張拼盡全力,但還是略遜一籌,回家後感到手腕痠痛難忍,就醫後竟被診斷爲左側肱骨骨折。小張將小李訴至法院,要求小李支付費用共計9.9萬餘元。

2人比扳手腕1人骨折索賠9.9萬,能獲法院支持嗎?

庭審時,小張訴稱小李在扳手腕的過程中,使用不當的用力方向和力度致其骨折。想必大家對於扳手腕都十分熟悉,如果不敵對方只要減少力度便不會受傷了。小李辯稱,小張在網上轉發過《民法典》第1176條自甘冒險原則,言外之意是小張對於民法典有一定了解。而且,在掰手腕前,小李也曾提示過小張在低窄石凳上扳手腕有潛在風險,但小張執意堅持要比試。

《民法典》第1176條: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爲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中,小李和小張均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對扳手腕的風險有一定認知,小張自願參加扳手腕,對運動造成的自身損害應承擔相應責任,故小張訴請小李賠償其損失,法院不予支持。

何況,小張的9.9萬元主張明顯過高,根據小張的傷情描述,顯然是不構成傷殘等級的,手腕骨折甚至不需要住院,只有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基礎費用,何來9.9萬元?

網友紛紛認可該判決,有網友表示因小張好勝心太強,力量又不敵小李纔會有這樣的結果,作爲成年人沒必要這樣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