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什麼
合肥律師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如下:
1、代理刑事案件
偵查階段:1500-8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1500-10000元/件
一審審判階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2、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6-8%,收費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5-6%。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4-5%。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3-4%。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2-3%。
1000萬元以上:1-2%。
3、代理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係的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按照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二、在合肥打官司輸了要付律師費嗎
官司輸了要付律師費的。因爲律師職業道德約定不得包打官司,而且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而不是結果,所以不能也無法與最終的結果完全掛鉤。另外,在法律允許風險代理的案件,可以協商在勝訴或達到當事人要求的條件後收費,但是,一般這個收費都比正常標準高,而且一般還是要先支付部分律師費用,訴訟費、差旅費等實際支出費用也由當事人負責。
律師費一般由聘請律師的當事人承擔,當然,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合同有約定如何承擔律師費的情形下,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或有關文件時,可明確約定將律師費納入損害賠償或維權費用範圍內。一旦發生糾紛,法院可根據當事人提交的委託代理合同、發票及支付憑證等證據酌情合理確定律師費損失由敗訴方承擔。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時,當事人可以舉證證明律師費應當由敗訴方承擔,法院會酌情裁量。
不同的地方對律師費的要求是不一樣的,不涉及到財產糾紛的案子,要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委託人的經濟條件來確定律師費;涉及到財產糾紛的,可以按照實際訴訟標的明確律師費,律師費不可以由律師私自收取,這類費用需要由律師事務所負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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