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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性可以離婚嗎?

欄目: 法律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1.76W

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爲您詳細介紹:

哺乳期女性可以離婚嗎?

1.哺乳期女性可以離婚嗎?

母乳餵養是指產後婦女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嬰兒的時期,即從母乳餵養開始到母乳餵養結束的時期,一般持續10個月至1年左右。但是在我國法律中,哺乳期也是指懷孕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日起施行)1076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並已妥善處理子女和財產問題的,應當發給離婚證。”,第1079條。男女雙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1082條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可以得出結論,哺乳期女性可以離婚。

第二,離婚時哺乳期婦女的撫養權問題

父母離婚後,通常會出現子女脫離父母一方,直接由另一方撫養的問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監護權的歸屬一般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第3:“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由哺乳的母親撫養。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髮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可以得出結論,哺乳期婦女離婚,原則上孩子的撫養權歸母親,特殊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歸父親。

1、患有慢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兒童不宜與其同住;

2.如有撫養條件不履行撫養義務,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由於其他原因,孩子不能與母親生活在一起。另外,如果父母雙方都同意不滿兩歲的孩子隨父母生活,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也可以允許。

    原則上,他們應該跟隨母親,在特殊情況下,他們應該跟隨父親。如果您還有任何關於哺乳期離婚的問題,可聯繫我們免費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