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未結婚登記就能夠全部主張返還彩禮麼?

欄目: 法律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1.2W

1.返還彩禮訴訟當事人

未結婚登記就能夠全部主張返還彩禮麼?

在實際生活中,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並非僅限於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和親屬,這些人均可成爲返還彩禮訴訟的當事人。在中國的傳統習俗中,兒女的婚姻被認爲是終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辦,送彩禮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爲家庭共有財產。而在訴訟中大多數也是由當事人本人或者父母起訴,因此應訴方以起訴人不適格作爲抗辯時,以不支持爲宜,以便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也符合社會生活實際。對於被告的確定問題也應作一體處理,訴訟方通常把對方當事人的父母列爲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責任。一般習俗是父母送彩禮,也是父母代收彩禮,故將對方當事人父母列爲共同被告爲宜。

 2.彩禮返還的範圍

確定彩禮返還時,要根據已給付彩禮的實際使用情況,考慮到雙方是否爲籌辦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費用或者是否已經在實際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等,在此基礎上予以適當返還。在實際生活中,雖然雙方沒有共同生活,但是可能已經爲籌辦婚禮購買了生活用品或支付了其他費用,對於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彩禮雙方可能已經在實際共同生活中消耗。故在處理方式上應當靈活把握,真正體現公平原則。

 3.特殊情形

當事人在離婚時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彩禮用途、是否生育子女,並結合當地風俗習慣等因素,酌情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數額,並非僅僅以是否婚姻登記來判斷是否需要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