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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合同糾紛仲裁條款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5.39K
著作權合同糾紛仲裁條款
合同變更後仲裁條款還有效嗎

不同情況的合同變更,其仲裁條款是否繼續有效有所不同:


1、合同內容變更後仲裁條款是否繼續有效。


合同內容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實際履行以前,當事人就合同的內容部分修改或進行補充。合同變更後,原合同中未作改變的部分和改變後的部分構成對當事人有約束力的合同條款,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除非當事人約定將仲裁條款變更,原仲裁條款對雙方當事人仍具有約束力,當事人對變更後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可以依據仲裁條款申請仲裁。


2、合同主體變更後仲裁條款是否繼續有效。


合同主體變更後,仲裁條款的效力是否及於新的合同主體,筆者認爲不應一概而論,而應區分基於法律行爲的主體變更和基於法律規定的主體變更。


(1)基於法律行爲而引起的主體變更。


也就是說,合同訂立後,一方當事人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將其合同權利義務概括轉移於第三方,使第三方概括承受其權利義務,取代自己而成爲合同一方當事人。由於基於法律行爲而引起的合同主體變更是當事人合意的結果,因此,新的合同主體取代原合同主體後,應受原合同中全部合同條款的約束,當然包括仲裁條款的約束。故而,基於法律行爲引起合同主體變更後,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對新的合同主體繼續有效。


(2)基於法律規定而引起的合同主體的變更。


也就是合同訂立後,根據法律規定將一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概括轉移於第三方,使其取代原合同主體而成爲合同關係的主體。如根據法律規定出現法人分立、合併、撤銷時,由新的法人代替原法人而成爲合同關係的主體。在此情況下發生的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移,完全不同於基於法律行爲,即經過雙方當事人協議而進行的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它不是經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爲的法律行爲,而是基於對社會公益的救濟而爲的法律規定。


合同的變更與合同的簽訂是很相似的,一般都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了,當然,它也是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當您遇到合同變更的問題解決不了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