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還不上收到法律催收函怎麼辦,會被起訴嗎
一、罪名解釋:什麼是信用卡詐騙罪
雖然名字中有“詐騙”兩個字,但是,信用卡詐騙罪和我們
日常生活中理解的詐騙有着很大的區別。
信用卡詐騙罪的客觀表現形式有這麼幾種:
(
1)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
4)惡意透支的
其中第
(4)項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
所謂“惡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的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二、什麼樣的“惡意透支”會被公安立案?
首先,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
其次,惡意透支10000元是立案的起點,低於10000元的,原則上不構成
犯罪。
第三,只有經過髮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纔會被公安立案。
三、如何理解“以非法佔有爲目的”?
如果行爲人明知道自己沒有還款能力,還大量透支,或者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或者透支後有逃匿、改變聯繫方式以躲避催收等行爲的,可以被認爲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
四、收到催收的律師函應當怎麼辦?
首先,不要慌。如果收到催收的律師函次數不超過兩次,是不會被立案的,如果超過兩次,那麼立案的事兒就有可能是真的了。
再者,收到的律師函不一定就是真的,要做好分辨。一般而言,律師函上會蓋有發函單位的公章、聯繫方式、承辦律師的姓名,至於是不是真的,給相應的律師事務所打個電話問一下就知道了。
不過說歸到底,信用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一旦有了信用污點,即便不被追究刑事責任,以後的日子恐怕也是不好過的,所以,在第一次收到催收通知的時候,就應當想辦法把錢還上,否則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