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從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算。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這裏的送達之日是指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如果是法院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的,則應是當事人簽收郵件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