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出軌,並不一定能少分財產。但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纔可能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