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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優先購買權賠償的適用情形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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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優先購買權賠償的適用情形包含哪些
承租人優先購買權賠償的適用情形包含哪些
1、適用情形是: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同等條件包括總價款、支付方式、支付時間、親屬關係、交房時間等各種因素。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爲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