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書稿審讀。在初步認可(題材內容適合在我社出版,但質量細節需要進一步求證)前提下,經責任編輯要求,作者方提交全稿,由責任編輯組織審閱,並就書稿質量擬就《審讀報告》,評估以專業學術性、內容創新性、結構完整性、題材豐富性以及是否符合出版方向等爲基本依據。此節《審讀報告》由責任編輯負責,並提交社選題論證會、二審、終審參考。
3. 選題論證。 二審環節就此書出版動議是否開會討論,由業務、營銷、財務、編輯、行政等部門依不同角度討論決定此書出版與否。如出版,在何種出版條件(或評判此前由責任編輯與作者方達成之出版條件是否成立) 之下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