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實踐中,並不是只有借條能夠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的。證人證言同樣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
2、如果借條丟失了,但是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證言是屬實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行動建議:
通過以下途徑證明欠款事實:
1、直接找債權人協商,要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2、找中間人從中調解,達成書面的還款協議或者直接還款;
3、收集其他的欠款證據,比如銀行轉賬記錄,或者雙方交易的記錄等去法院起訴債務人要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