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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備案的租賃協議是否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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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備案的租賃協議是否有效嗎
民法典備案的租賃協議是否有效嗎
1、備案的租賃協議有效。未辦理租賃協議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協議的效力。超過半年的租賃協議需要採用書面的形式,租賃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租賃協議備案要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提出。
2、房屋租賃協議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
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對合同效力影響】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