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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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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徵收
建築業納稅人選擇按簡易計稅務方法能自己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一)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特殊規定外,簡易徵收項目(含“營改增”簡易徵收項目)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自開票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二)目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特殊規定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簡易徵收項目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等文件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