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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善意取得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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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善意取得的條件是什麼
不動產善意取得的條件是什麼
不動產善意取得的條件:
1、以合理的價格有償轉讓
2、受讓人受讓該財產時是善意的;
3、依照法律規定應當進行登記的已經進行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