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違法行爲,要求筆跡鑑定,違法法定程序,影響案件公正裁決,可還重審,或者向上級申訴,
僞造無效,如果有證據證明法院工作人員僞造簽字,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爲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