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文。應寫明:①上述請求。針對原判決或裁決的不當之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撤銷、變更原裁判或重新審理的請求。可分點列出或分層敘述。②上訴理由。這是上訴狀的重點,主要的針對原審裁判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引用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有理有據的論述。製作時,首先要對一審判決或裁定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駁;其次,要抓住主要的關鍵性問題,切忌在枝節問題上糾纏。上訴理由務必要足以影響裁判、影響處理結果的,這樣的上述纔會獲得成功,也才具有實際意義。
(3)尾部。寫明:①致送法院的名稱;②上訴人簽名蓋章並註明上訴日期:③附項:上訴狀副本份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