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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財產保全的情形到底有哪些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9.01K
申請財產保全的情形到底有哪些
申請財產保全的情形到底有哪些
1.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爲,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爲,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