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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需要委託律師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刑事拘留需要委託律師嗎
刑事拘留需要委託律師嗎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後,犯罪嫌疑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委託律師辯護。至於是否需要,還要看具體案情,如果是屬於重大刑事案件,還是委託律師爲好。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是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便可以委託律師。偵查階段的辯護人只能是律師。不能是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親友等。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