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後多久纔會進入執行程序
法院判決生效後即可申請執行,進入執行程序。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
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
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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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五條,第
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