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關於重慶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呢,首先是申請條件: 1. 雙方均爲中國公民,雙方或者有一方戶口必須是大足區公安局下屬派出所管轄的居民; 2. 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 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雙方當事人共同
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意願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
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此協議書要求用A4規格的紙張書寫,一式三份); 5. 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
結婚證; 6. 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當場拍照); 7. 當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1)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離婚登記; (2)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可依據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複印件辦理離婚登記; (3)當事人無法提交居民身份證的,可憑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離婚登記; (4)當事人戶口簿與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內容不一致的,應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變更相關項目或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離婚登記。 8.當事人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可憑另一本辦理離婚登記;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可根據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並且當事人對結婚證丟失情況應作出書面說明; 9.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要求用A4規格的紙張書寫,一式三份。 申報材料: 1. 雙方當事人持有效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 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3.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到婚姻登記中心領取); 4. 2張2寸單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當場拍照); 5.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審批程序: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窗口
受理,經
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立即辦結。 收費標準:工本費9元/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