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不動產抵押清單登記需要哪些手續?
你好,關於不動產抵押清單登記需要哪些手續的問題,請參考以下內容:
未取得了《不動產登記證書》,需要提供市住建局申領產權狀況告知書和不動產登記中心的關聯號;已經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其房產證與土地證已經合一,即房產落到地上,因此不需要提供住建局申領產權狀況告知書和不動產登記中心的關聯號。
辦理抵押登記需要提供的資料
公司需要提供的資料
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宣章)
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蓋章)
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原件(蓋章)
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原件(蓋章)
授權委託書原件(蓋章)
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覈查原件)
不動產抵押詢問筆錄(雙方蓋章)
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原件(雙方蓋章)
不動產登記證書(原件和複印件)(複印件蓋章)
借款合同(原件)
最高額抵押合同(一般抵押合同)(原件)
抵押物清單(原件)(抵押合同附件)
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參與會議的董事或股東簽字和摁手印)
公司章程(複印件蓋章)
擔保書原件(擔保人蓋章、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和摁手印)
【注意】
①單位提供上述複印件的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②在填寫不動產登記表時候,請注意借款金額、借款期限與合同約定一致;
③若是最高額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中必須有“資金循環使用”或“多次借款”字樣的約定;
④若提供的抵押物爲多個,需要提供抵押物清單,並加蓋公章;抵押物清單是抵押合同的附件之一。
⑤現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已經不再需要抵押物的價值評估報告;
⑥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需有騎縫章;
⑦若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已經三證合一,則需要三證合一蓋章複印件。
⑧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需要看公司章程的規定,若公司章程規定借款需要股東會決議,則提供股東會決議;規定兩個都要,兩個都提供;同理,規定董事會決議,則只提供董事會決議。
銀行需要提供的資料
營業執照複印件
金融許可證複印件
機構代碼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是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需要提供該簽字人的授權委託書,即銀行授權該簽字人簽訂上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