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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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審人對複議決定不服怎麼辦
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五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申請複覈一次。上一級公安應當在收到複覈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撤銷或者變更
沒收保證金決定的,下級公安應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