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婚後共同生活了一個星期離婚要退還彩禮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17W
婚後共同生活了一個星期離婚要退還彩禮嗎
婚後共同生活了一個星期離婚退還彩禮
《民法典》規定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與婚後是否需要退還彩禮無關,除非雙方完全沒有共同生活,此時需要退還彩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彩禮應當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