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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與聯繫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73W
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與聯繫
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別
主要區別有:適用對象不同、可以援用的主體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間性質不同。

具體區別:

適用對象不同:

訴訟時效適用於債券請求權

除斥期間一般適用於形成權(追加權、解除權、撤銷權等);

可以援用的主體不同:

訴訟時效必須由當事人主張後,人民法院才能審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助

除斥期間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動審查;

法律效力不同:

訴訟時效屆滿只是導致勝訴權的消滅,實體權力不消滅

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消滅

期間性質不同:

訴訟時效是可變期間,可以因主客觀因素中止、中斷或延長

除斥期間是不變期間,不適用時效中斷、中止或延長的規定。

上面就是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別具體內容是什麼問題的回答,有什麼問題可以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