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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債務需共同承擔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82W
夫妻離婚後債務需共同承擔嗎
離婚後債務需共同承擔多少

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都有清償的義務,是按照50%的比例由雙方共同償還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共同債務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那麼婚內債務的承擔要分爲兩種情況:


1、如果爲個人婚前債務。對一方婚前已經形成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爲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夠證明所欠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爲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上述兩種情況的證明責任由主張權利的債權人承擔。


2、如果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爲欠債人個人債務,那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也就是說,單獨債務的舉證責任由夫妻一方承擔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即:“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