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確認是行政許可的前提,行政許可是行政確認的結果。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獲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爲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佔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