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保證合同中的保證合同約定不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67W
保證合同中的保證合同約定不明
保證合同約定不明
以下是對保證合同約定不明怎麼處理的問題的回答:

關於利息情況,原告稱口頭約定借款期限利率爲1%,何某僅支付了借款期間的利息共計400元。被告何某對此不予認可,稱口頭約定借款期間月利率爲5%,且爲預付,其在借款當日即支付原告利息2000元,後一直按月利率5%付息至2013年10月8日。但雙方對其所述均未提供證據證明。

而法院另查明,被告何某於庭審時提供收條一份,內容爲“今收到何某現金貳萬元……”,何某對此解釋稱是在付息至2013年10月8日時,接着償還本金20000元。原告對收條的真實性無異議,但稱實際未收到何某償還的20000元,僅出具了收條給何某,後期也未索要回收條。但原告對此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

對此,高密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何某因經營所需向原告借款,原告依約支付款項,該借款合同生效。被告何某對其辯稱的月利率情況及利息爲預付的方式未提供證據證明,不予採信。雙方對逾期利息的約定符合法律規定,被告何某應當按約定的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四倍支付逾期利息。

對於何某提供的收到條,原告雖質證稱實際未還,但未提供證據證明,不予支持,對何某提供的收到條予以採信。何某辯稱該20000元償還的爲本金,但未提供證據證明,亦不予採信,根據法律規定當給付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時,以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及主債務爲先後順序進行清償,因此,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何某尚欠原告本金26840元,並按約定利率自2013年10月9日繼續支付原告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