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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條款可以不可以取代質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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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條款可以不可以取代質押合同
質押條款可以不可以取代質押合同
質押條款不可以取代質押合同。質押條款是質押合同中的內容,質押條款並不夠全面,還需要簽訂全面具體的質押合同纔可以。質押合同,是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基於主債務合同就質物擔保事項達成的書面擔保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